致本证书的一位持有人或者两位持有人(1)
出生日期为:
父亲姓名:
目前婚姻状况(2):未婚;
出生日期为:目前婚姻状况(2):未婚;
(1)请在此文件上注明缔结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的详细身份资料信息,或者,如果双方已经婚前生子,应当登记子女出生的详细情况和信息。
(2)如果缔结婚姻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不是西班牙人,那么,应当在此文件上注明申请结婚登记者的具体国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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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维亚市民事登记部门:
城镇名称:
所属省份:
本证书的两位持有人: 日正式缔结婚姻关系。(1)
公章与日期:
裁判法院民事登记专用章
证明人及签署人:
(签字)
(1)如果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婚前协议,应当在本文件上注明签订此协议的时间、协议签署的地点,以及进行授权公证的公证员的姓名。若有其他情况,也需在此注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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